2005年1月26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一分钟发言

  勿以治安为名歧视外来工
  康劲
  外来人员犯罪突出,已是不能回避的现状,将社会治安的重点放在外来人员的管理方面,应该说是理所当然。但是,如清华大学专家给出的三招,肯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。第一,以房管外来人口。房主要将租户身份登记,通过收取税收,返回到加强管理和治安维护费用上,有效管理起外来人口。第二,以雇主管外来人员。雇主加强员工资料申报,就可将情况向社会治安管理机构反映,间接管住外来工。第三,通过外地外省的办事处管理。单就管理理念来说,这几条措施也是消极被动的,多少含有对外来工歧视的因素。为防止外来人员犯罪,就重新摆出各种歧视性的规定,这种落伍的建议,希望政府最好不要采纳。

  愿意“报料”不愿意“报案”
  田国余
  对一些本来不该由媒体解决而应该由相关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,群众为什么愿意反映给媒体,而不愿意反映给有关部门?换句话说,为什么愿意“报料”而不愿意“报案”呢?对此,有关部门真的应该扪心自问,深刻反思。我看,不妨借鉴媒体的做法,设立人人皆知的举报电话,实行有偿举报的奖励方法,最主要的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抓好落实,做到事事有着落,件件有回音。

  贴罚单权不宜授予协管员
  李坚
  北京市很多司机对交通协管和城管部门贴条权限表示了不同的看法。而交管部门介绍,给违章停车的车辆贴罚单,是交通协管员的一项指定工作内容。
  给违章车辆贴罚单,无疑是一种执法行为,由于这种执法行为有强制性,必须严格规范,否则稍不注意,其行为就有可能侵犯公民的权益,因此“贴罚单”这样的执法权力只能由专业执法机关行使。而交通协管员作为协助交通警察维持局部公共秩序的一支辅助力量,不符合行政执法主体要件,所以其没有行政执法权力,因此“贴罚单”权不宜授予协管员。

  设计黄金周不能只想刺激消费
  毕舸
  日前,有关人士建议取消两大黄金周,代之以月月“小黄金周”,以减轻放假时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压力。有关部门在调整黄金周方案时,除了考虑经济问题外,能否考虑一下公众到底需要什么吗?在我看来,多数方案都有一个问题贯穿其中,那就是如何利用黄金周挣钱。
  任何一项有关休假的制度设计,能否给公众一个真正发言的机会?其实,大多数人最希望从假期里获得的,不是消费、不是旅游,而是一个放松的空间,一个全家人能够聚在一起的时间。那么,有关专家在设计这些休假方案时,是不是该做一些民意调查、搞一些听证会呢?